中电联:坚持“区间中值”+“四大指数” 牵准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牛鼻子” |
发布日期:2025/12/8来源:中电联规划发展部 |
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是立足我国国情,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不断完善,保供稳价成效显著,充分发挥了“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2026 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和履约工作明确了要求、指明了方向。通知中首次在以产地价格计算的合同矿环节明确引入了“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 在12月3日召开的2026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呼吁电力和煤炭企业在产地保供电煤中长期合同中推广执行好这一定价机制。“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彰显了制度合理性。一是已在环渤海港口市场实行多年,是经市场实践长期检验的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定价机制。二是明确山西、陕西等核心产区出矿环节基准价取自当地价格合理区间中值,如山西5500千卡煤炭基准价为470元/吨。合理区间中值是综合统筹煤炭开采成本、市场平均水平和社会用能承受能力的结果,既延续市场化改革方向,又筑牢能源保供根基,为煤、电产业链稳定注入确定性力量。三是明确“浮动价”由中价、CECI、国煤、CCTD四大产地价格指数综合确定,价格制度透明化的同时预留灵活调整空间,极大减少了价格磋商成本。 “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在出矿环节的普遍推广,将占半数以上电煤供应的产地长协定价,从以往“固定价格”模式,升级进入有明确公式和统一发布机制的新局面,将有效提升价格发现效率,实现供需双方的风险共担,形成长期合作激励,也有利于中长期合同的顺畅履约,是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从“应急响应”转向“长效治理”的关键一步。 |
| 【关闭】 |